《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》于2020年3月1日起正式實施。新法的實施標志著我國資本市場在市場化、法治化道路上更進一步,更全面的保障資本市場的健康、高效運行。
此次修訂是證券法頒布實施以來第二次全面修訂,修訂內容主要集中在注冊制以分步實施的形式全面推行;加大對證券違法行為的處罰力度;強化信息披露要求、擴大信息披露義務人范圍;針對投資者權益保護設立專門章節,建立了證券民事訴訟制度;完善內幕交易、操縱市場等禁止性規定;明確證券法必要的域外適用效力等多個方面。
為使投資者能夠更加明確、精準的了解新修內容,公司特此發布新法修訂條款的對照,以便與投資者共同學習新修內容,共同維護資本市場的長遠健康發展,具體內容請詳見附件。
附件:《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》修訂對照表。
《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》修訂對照表PDF.pdf
|